“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如何走好现代农业这盘棋?7月31日,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城乡统筹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的意见(试行)》,提出要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
意见提出,要努力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使全市农业增加值大幅度提高,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经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把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现代农业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
关键词 规划
不符合规划一律不给支持
意见指出,要科学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把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与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集中居住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机结合,依托农业产业化发展,合理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项目的布点实施,必须与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同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不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一律不给予支持;严格禁止违规建设,确保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刚性实施。
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支持、农民参与联合共建等方式,加快建设跨区域集中连片、具有相当规模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关键词 规模
鼓励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意见指出,要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设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强势龙头企业,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同时也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加快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
建设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需要积极推动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为此,意见提出,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进行农用地规模经营、建设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的各类投资主体,市和区(市)县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对投资主体建设设施农业和现代养殖场,应视其投资额度和科技水平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鼓励规模化发展的政策还包括:对主要利用我市优势农产品、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和区(市)县要予以重点支持。
农产品也要走品牌路线,此次推行的农产品品牌战略,要求市和区(市)县对新获得国家和省有关品牌的规模化基地和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优势农产品品牌和加工制品品牌给予一定的广告宣传费用补贴。
关键词 物流
农业物流公司可享政策支持
鼓励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商、仓储经营户、运销经纪人发展农业现代物流,支持商贸、粮食、供销等系统成立农业物流公司,与此同时,农业物流公司享受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关支持政策。
我市将加快建立市、区(市)县两级和跨区域多级多层次的连锁、配送中心,在抓好实体化物流网络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电子化物流网络,依托电子化物流网络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
在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方面,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出口企业,市和区(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对其运输和检验检疫费用给予补贴。同时,对于农产品物流基地、保鲜冷藏和信息平台等农业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和区(市)县也要给予重点投资和支持。
关键词 科技
组建市农林科学院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是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意见专门提出,要整合我市农业科研、教育资源,组建集科研、培训、推广于一体的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同时,依托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加强与中科院成都分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大力开展对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现代物流业有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
研发出新成果,更重要的是进行转化。我市将在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理布局一批专家大院。对于科研单位、科技人员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和技术,领建或合建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除享受有关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外,还将在科研项目的争取、职称评定、专家推荐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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